“双节”来到!这份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查收

最后更新于:2023-09-29 00:00:00

中秋国庆“双节”将至

节日旅游、聚餐等消费

即将迎来高峰

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

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

作出食品安全提示

全力保障“双节”期间

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餐饮服务提供者

特别是旅游景区、车站码头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学校食堂、婚宴等宴席经营者、农家乐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强化节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,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,禁止采购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,不采购禁止进口的以及无法提供合证明材料的食品;落实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等要求,强化人员管理、设施设备维护、餐用具清洗消毒、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,保证食物生熟分开、烧熟煮透。

广大消费者

同时,大力倡导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》要求节俭文明过节。餐饮单位应优化菜单设计,提供“小份菜”“半份菜”,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,理性消费;消费者应按需点餐,餐后打包,自觉抵制铺张浪费。共同营造绿色健康、合理消费的良好节日氛围。